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工作方案》要求,促进中国西南全民艺术普及的交流与联动,根据《四川省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举办“乡村文化·西南印象——西南地区首届群文摄影精品联展”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学会拟开展围绕我省反映乡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为创作导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旨在甄选贵州摄影艺术精品,参加以展现中国西南乡村文化内涵,突出“多彩贵州”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全面地反映出贵州本土乡村文化的新风貌,彰显大美贵州为宗旨,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及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现将征稿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4月3日—25日
二、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
按照“思想积极、健康向上、风格独特、技艺精湛”的原则,以乡村文化活动年为契机,充分挖掘贵州在乡村振兴、共建美好家园等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效、新亮点、新面貌,用艺术的形式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描绘新时代人民小康生活新图景,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展现乡村民风民俗和山水、人文之美。
2.作品要求
(1)作品仅征集纪实类作品,不接受合成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题材必须取景于贵州行政区域内,作品内容符合主题。
(3)每件作品只能报送1个渠道,每位作者只能入展1件作品。
(4)仅接受数码文档作品,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
(5)文件名须按“标题+创作时间+所属省市区+作者名+联系方式,如:《烧火龙》+2023年1月26日+贵州+张三+13888888888,五要素必须完整,否则不予评选。
三、征稿报送细则须知
(1)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公益性宣传等方式免费使用入展、获奖作品。
(2)投稿者应对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摄影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著作权》等法律法规导致相关纠纷,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
(4)凡参加本次摄影征集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机构。
四、评审推送
贵州地区展览作品征集推送过程为初评阶段。由我学会组织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甄选参加“乡村文化·西南印象——中国西南首届群文摄影精品展”的贵州地区入展作品30件,发放入展证书及现金500元奖励,不设置相关奖项和名次。
报送要求
作者须填写《乡村文化·西南印象——西南地区首届群文摄影精品联展登记表》(附件)发送至2706306490@qq.com邮箱,联系人:曾银华,联系电话:15286087977。
特此通知。
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