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传教中,传教士们有意或无意地运用或介绍现代科技成果和现代科技知识。当时来华的传教士传教时都曾使用幻灯机、照相机等现代的光学器材;而教会为印刷传教书刊也曾运用近代印刷机器等。这些使苗族人民耳濡目染,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还有,传教士在传教的同时也主持了一些实业教育和公益事业。如研究推广良种农业,建立垦殖事业部,推广纺织业,建立毛纺厂,开办公益场、储蓄社、筹建生产合作社。修建孤儿院、植树造林、修建乡村公路和赈灾救济等等。这些无疑也对当地苗族社会造成了一些有利的影响。(以上文字引自贵州民院民族文化学院2002级民族学学生 陈 洁所著《论基督教在贵州苗族地区的传播及影响》一文,引用时有删节。)
以前,我对贵州一些苗族村民信奉基督教这一点很不了解,尤其是看到洗鸭河苗寨的苗族男女青年结婚也唱圣经中的赞美诗时,我更是感到诧异。在看了上述文字和翻阅了一些相关资料后才大概了解了一些皮毛。
苗族是几千年前从中原地区迁徙到贵州的一支民族,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在饱受奴役和压迫的悲惨生活中,他们迫切希望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得到解放,当地群众的想法是,如果他们加入了教会,就有可能避开土目的骚扰而得到安宁了。”威廉・詹姆士认为,宗教信仰的一个主要的触发因素是精神痛苦,50%的人在有宗教信仰之前曾经“痛苦、生病、不自在”,另有6%的人感到困惑,18%的人曾陷入抑郁和绝望,8%的人生过病,宗教信仰常发生在人们陷入烦恼和矛盾之时,他们会为死亡和丧失、害怕和恐惧以及危机而痛苦不堪。生活在‘沮丧的深渊’中,苗民们精神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他们的人生目的变成了非物质性的,精神崇拜因此而不可阻挡地诞生和发展壮大,宗教成了精神上的依靠,石门坎苗民就这样走上了信仰基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