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春”是石阡仡佬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石阡县花桥镇坡背村。
“说春”主要活跃在“立春”时节前后。相传花桥乡坡背村封姓是唐朝开国年间所封的“春官”。属于“说正春”。春词中有这么一句“唐朝差我送春人,特来贵府开财门。”可见说春之俗早从唐代就已开始。据《石阡府(县)志》记载:明、清时代,每岁立春之时,石行府僚人等要整装集队,扎“芒神、纸牛”。“迎春于东郊”,打马游街,大排宴席,“行鞭春礼”,然后赴城南“劝农厅”,石阡知府要“劝农行耕”,并带头犁田等。然而封姓“春官”虽享受“鞭春”之礼,但却不在本地县说,按“封地”只说镇远、三穗二县。民国时期封姓还到省政府办理“执照”,按本域说春。
门头符号
说春传承人到村寨说春
家庭崇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