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渊源
花苗原是我国东部的一支古老民族,大约在宋、元时期自黄淮流域西迁入四川古蔺一带,距今已有600余年的历史。日本侵华期间又经湖南移至川黔边境,分为两支,一支去綦江、桐梓地区,另一支迁至黔北湄瓮边界的茅坪一带(即项目所在地区)定居下来,繁衍至今。
基本内容
茅坪花苗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独有的花苗文化。其中花苗的婚俗最具特色,整个婚事活动分为订婚、结婚等过程,每一过程都特别讲究,因此形成了较多礼节,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但由于汉民族文化的浸透,花苗的婚俗已濒临消亡。
一、订婚过程:
1、认识:在每年三月三、六月六、九月九的踩山坪活动中,男女青年通过对歌、跳舞,相互认识。
2、谈婚:由男孩告诉父母,自己相中了某家的女孩,再请介绍人去谈。介绍人找好后,便与男孩一道去女方家。到了女方家附近,由男孩吹芦笙,告知女孩家父母。女孩的父母则以堂屋门(分大扇门和小扇门)作为信号,全开就表示全家同意,开大扇门则表示女孩父亲同意,开小扇门则表示女孩母亲同意,不开则表示全家都不同意。如果全家同意,介绍人和男孩就从堂屋门进,并在堂屋中作个揖,才进屋就坐。白天,介绍人与女孩父母只能拉家常,不能贸然谈论婚事,等吃过晚饭后,待夜深人静时才能谈明来意,否则女孩父母可以不予理睬。在征求男女青年双方的意见和同意后,便开始商谈有关订婚事宜。
3、去人亲: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去酒或面条之类食品,必须是双份如两斤面、两斤糖等,表示成双成对。如女孩的祖父母还健在,就要多去一份。此次同时约定下一次去的时间。第二次和第三次去的人亲内容一样,只是少了祖父母的一份。三次去完后,才约定奶母费(即彩礼)和结婚的有关事项。
4、铺人亲:由介绍人拿着礼品,给双方所有亲友每家送一份,以表示邀请参加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