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获悉:地处黔北门屏的贵州省道真县的古建筑有:
明真安州城垣:位于旧城乡芙蓉江东畔,1601年“改土归流”,以真州长官司地置真安州,知州郭维屏建城于思宁里之潏水园。“周二里九分,高一丈四尺,广六百五十七丈一尺,垛口二千三百六十八,外环以壕。设门四,曰巩昌、兴化、永清、崇明, 各建楼于上”(道光 «遵义府志»)。三十七年,雨圮,知州艾应甲补修。四十八年迁治于三江里七甲,为新州,此遂称旧城。
1777年,复修潏水园旧城。后屡有毁损。
经1980年考查实测,州城占地44万平方米,坝地、山坡各半。城垣周长2340米,仅有月城跨西门至北门间的段落约800米,其上垛口不存,高低起伏,高均不及4米。以重约二三百斤长方料石垒砌,结实坚固。毁损的城垣,仍可见零星或整段夯士残迹。东门“巩昌”,60年代开荒拆毁,券拱残迹依稀可辨;南门“兴化”,城门石券拱较为完整,高4.5米,宽3.6米,进深10.5米;西门“永清”,于70年代倾圮,1983年修复;北门“崇明”,略有毁损、倾斜,现高5.5米,宽4.4米,进深仅存3米.在西门、北门间的凸出部位为炮台旧址,现高4.75米,内三面方正规整。西门外城脚有甬道通城内。甬道被淤泥乱石堵塞,已探明的10余米券顶完好,内深处弧顶增高,高低结合左右墙腰各凿有门杠方孔。在南门、西门间有月城,仅存其基,为城内大型填方建筑,长方形,占地2200平方米。月城西壁临江,以城垣为墙,有水洞门(高 2米余、宽1米)通江边,其余三面基壁残高3米左右,垒砌的石料与城垣同。旧城小学建于城基上。城桓内外尚存“都察院禁约碑”“兴化门碑”等明清碑刻10余通。州治西迁后,此地降为旧城场。建于坝地的街道,50年代已垦作农田,仅存几户房舍,仍可分辨当年街道走向。今日之旧城场在城垣内山腰处,傍道务公路而建。
明真安州城垣,1981年2月列为县内第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次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蟠溪寺:亦名蟠龙寺。在蟠溪乡境内,南临蟠溪。是黔北著名古刹,县内最古老的佛寺之一。始建于元代至元二年(1265年),名普照寺。明万历初,有高僧孤舟在此面壁。各代屡有建毁,后于1859年重建。有上、中、下三殿及左右厢房,轩字宏敞。惜上、下殿早已拆除,仅余中殿、倒殿和两侧厢房,现为蟠溪小学校舍。粉墙上还戏存彩绘壁画4幅。寺内题咏颇多,旧志收录有明嘉靖年间江西吉水人罗洪先题«蟠溪寺»诗。
遗存的«朝阳山碑记»刻于咸丰九年,主要记述重修始末。碑高180厘米,宽150厘米,厚17厘米,字迹清晰完整。
寺周有瓮塔4座,为康熙至同治年间的住持僧墓。塔为青石扣砌,呈六角形,高4.7米至5米、三层五层不等,造型古朴,具佛教建筑特色。
寺及僧墓,1983年6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石桥观音阁:位于石桥乡石桥场北。始建于1865年,次年毁,九年重建。占地400平方米。三合院式布局,两翼为禅房。
阁为方形,高12.6米,四层。底层为正殿,高5.2米。上三层金柱分别承托于下层顶部的过梁上,不用榫铆。
第二层高2.5米,边长5.2米。
第三层高2.5米,边长3.45米。
第四层高2.4米,边长2.65米。阁楼为重檐攒尖顶,盖小青瓦,四面翼角。凌空高翘。翼角下枋有人面兽嘴浮雕。顶有铁刹,凌霄高指。为县内现存较好的佛教阁楼。
1983年6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拆毁。
万天宫:位于县城东街路。建于1830年),坐北向南,由正殿、左右厢房及前殿组成,占地900平方米。正殿高6米,居整组建筑最高处,穿斗式木构架,悬山顶。门前左右壁嵌有“仙鹤戏鹿”“仙鹤戏荷”沙石浮雕。
左右厢房一楼一底,楼壁外嵌4幅车轮、几何纹图饰。前殿毁于60年代。宫内存有光绪十年石碑1通,其文大部风化残缺。
1983年6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经1986年维修,县文物管理所设此。
王家石寨子:位于福星乡大埫村铧耳山村民组。清同治九年(1870年)团首王永安建。寨子建于山腰一突起的小丘之上,占地约4000平方米。丘顶三面边缘紧临悬涯峭壁,东北面为缓坡。四周寨垣用青石垒砌,外缘为长方形条石,大小不等,重量约为200-500公斤之间,内多为长方形条石与不规则的片石砌就。垣高随地势高低和险峻不一,多在4米以上,最高处约10米。垣厚2-3.5米不等。有寨门二。正门:东北向,门洞为券拱。高3.33米,宽2.46米,进深2.73米。门扉无存。石门框高2.22米,宽1.48米,框内两旁上下凿有置门枢的臼窝,直径各9厘米。门旁寨垣残高6.26米。门外有石级路斜通寨后岚垭。侧门:门洞高1.96米,宽1.78米,进深3.09米。残存石门框高1.89米,宽1.2米,两边上下置门枢的臼窝直径各7.5厘米。门洞开在北面寨垣半腰,其下无路,亦无石级,疑备作紧急状态下置梯或缒绳上下之通道。寨内建筑原有四合院房,今残存从正厅至右耳房共3间,其余各房基础残迹可寻。正厅内柱网间粉壁彩绘,色彩犹鲜,每格枋木或檐挑、雀替以及厅前壁均有人物故事或花草浮雕,刀工细腻,造型栩栩如生。
天井以青石墁地,嵌于正面石级两侧和左右两面井沿壁的花草鸟兽图案青石浮雕32幅,完好无损。
正面井沿壁两端有印形小篆阴刻题款:“光绪廿年甲午”“王永安造”。王家石寨子,为咸同年间地方豪绅为防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而构筑的军事设施之一,其内部残存建筑物,仍可反映境内晚清时期的建筑工艺和绘画雕饰艺术水平。
1983年6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