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家”婚俗 消失的习俗
在30多年前,大营村的新婚男女必须按旧俗,举行婚礼的第二天,夫家的亲友就要将新娘送回娘家,待到三年后或妇女怀孕后方可进入夫家,正式持掌家务。
妇女结婚在娘家坐家期间,新娘可以像未婚女一样,照样唱歌、“赶表”(与异性交朋友)。不过与外界的谬传不同,在此期间,苗族妇女不可以与异性有肢体上的接触,什么场合都必须有第三者在场,而且双方须有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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