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时间:2016年3月至4月10日
拍摄时间:2014年以来
评选时间:2016年4月中旬
展出时间:安顺市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届时另行通知)
奖 项 设 置 | 相 机 类 | 奖项 | 数量 | 奖金 | 小计 |
一等奖 | 2名 | 6000元 | 12000元 | ||
二等奖 | 4名 | 4000元 | 16000元 | ||
三等奖 | 8名 | 2000元 | 16000元 | ||
优秀奖 | 100名 | 300元 | 30000元 | ||
手 机 类 | 一等奖 | 2名 | 1000元 | 2000元 | |
二等奖 | 4名 | 500元 | 2000元 | ||
三等奖 | 8名 | 200元 | 1600元 | ||
优秀奖 | 20名 | 100元 | 2000元 |
征稿要求
○参赛对象:不限地域职业年龄限制均可参赛。投稿作品单张、组照,黑白彩色均可。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主题鲜明(须反映普定境内山川风物、人文景观、城市建设成果等<此次活动不收创意类作品>)、构图精美、具有艺术感染力;作品以非压缩JPG文件格式提交,相机不低于5M,手机不低于2M,不能加水印、边框及任何LOGO、文字。参赛作品应注明标题、作品简介(含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等,100以内字)、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QQ等)。
○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参赛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永久使用权,并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制作画册、展览以及复制、出版、宣传等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摄影大赛之所有规定。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方。
版权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参赛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永久使用权,并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制作画册、展览以及复制、出版、宣传等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邮箱投稿:1165735568@qq.com 联系人:李发雯、骆鹏飞、赵美和
联系电话:0851-38222032 大赛官方微信:“微普定”
官方网站:www.aspd.gov.cn/html/index.shtml(普定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共普定县委、普定县人民政府、安顺市文联、安顺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普定县委宣传部、普定县文体广旅局、普定县文联、普定县摄影家协会、中央数字电视摄影频道摄影圈普定分站、贵州旅游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