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保护和传承屯堡文化,中共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特主办2016中国(安顺)“美丽屯堡”微电影大赛,诚邀微电影爱好者和广大网友参赛。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顺市旅游局安顺市文联、西秀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安顺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安顺市黄果树艺术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与屯堡有关的新农村建设、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科教文卫、屯堡人物、屯堡历史等全面反映屯堡文化的题材。
三、征稿时间
2016年3月15日-10月15日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一切爱好微电影并具备微电影创作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2、作品格式
(1)、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3份;
(2)、标清分辨率作品: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的NI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4)、可采用以上两类分辨率之一并以Quicktime (MOV)格式、H264视频解码、MPG格式、MP4格式、AVI格式刻录到数据光盘。
(5)、电子档上传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格式为MPEG。
(6)、上传至和视频的作品,时间应尽量控制在30秒至5分钟,作品大小应控制在500M以内。
3、参赛规则
(1)、作品围绕主题,内容必须与屯堡人文景观或历内容有关,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作品内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信息及镜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所有参赛影片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未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3)、主办方将做好版权保护工作,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4)、参赛作品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5)、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作品。
(7)、参赛名额不限,以征稿时间截止为准。
(8)、参加本次微电影大赛拍摄者在活动期间可凭采风证免费进入安顺市辖区内旅游景区进行创作,凭本人身份证到组委会办理采风证,需缴纳30元工本费。
五、评选方式及评委组成
1、评选方式:采取专家评委评选方式进行,最终确定名次。
3、评委组:由文化名人、微电影专家5人组成,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赛名称,文件命名方式同上。无相关信息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2、网络投稿:作者可通过邮箱向大赛办公室投稿,电子投稿文件名必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地区-电话等信息,压缩包注明作者姓名,投稿作品按规定格式上传。
3、光盘、网络投稿方式只能任选一种,不得重复投稿,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4、投稿地址及邮箱:
投稿地址:安顺市东郊路安顺市摄影家协会(市印刷厂旁)邮编561000
投稿邮箱1:2930567990@qq.com
投稿邮箱2:467189344@qq.com
咨询电话:0851—33526098 、18985710221 、18286319777
联系人:邱高顺 杨钰锦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l万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4名 奖金各3000元。
注:获奖者税费由组委会代扣。
活动主办方将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杯,为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6中国(安顺)美丽屯堡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微电影征稿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