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动贵州乡村旅游向深度发展的基础工作
2002年12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转变增长方式,"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创新旅游发展模式,"逐步把旅游业建成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按照这一要求,在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世界银行的指导下,由国内外旅游规划专家共同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也从贵州的资源禀赋和实际出发,把乡村旅游作为我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目前,我省已从近千个近期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村寨中,遴选出126个将逐步推出的典型村寨。近期还将推出黎平-从江-榕江侗族文化村寨群落、万峰岭布依族文化村寨群落、黄果树-扁担山布依族文化村寨群落、梵净山土家族文化村寨群落等一批新的乡村民族文化村寨群落。在推动贵州乡村旅游向深度进军的过程中,我省各有关部门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1、编制规划 -- 在完成《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贵州乡村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2、制定标准 -- 从贵州实际出发,借鉴国际国内的先进经验,完成了《贵州省旅游村寨评价分级标准》、《贵州民居旅舍、乡村旅馆等级标准》的制定,并已实施。
3、教育培训 -- 除按照培训计划在全省开展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者多层次、大规模的培训外,还注重对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教育和培训,并通过地方立法、制定标准、建立村规民约等多种手段使民族文化传承逐步走上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4、国际合作 -- 中国和挪威两国政府在贵州联合建立了4个村寨生态博物馆;全面启动与新西兰、法国、爱尔兰、奥地利等国在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和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5、典型示范 -- 对民族村寨的人口、经济、环境、社区结构、传统生活方式、建筑模式、基础设施、文化遗产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形成贵州省旅游村寨名录;通过本地申报、专家评估的办法,谨慎地选择典型民族村寨进行乡村旅游示范,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6、重点扶持 -- 由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选出了第一批重点保护和建设的20个民族村寨,4年来,在道路、饮水、卫生、教育等方面无偿投入4400万元。并将循序渐进,继续滚动增加新的重点扶持民族村寨。今年,在深入实施巴拉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的基础上,还将启动并扶持一批不同民族、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示范区。在未来6年内,建设100个左右的乡村旅游区,形成一批乡村旅游精品。
7、鼓励创新 -- 积极推广天龙屯堡、威宁草海等管理经营和扶贫开发模式,提倡当地社区人民积极参与管理。鼓励并利用当地社会传统力量,建立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参与管理;帮助当地村民建立管理村寨的旅游企业;不断研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贵州实际,创新贵州特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
8、申报遗产 -- 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申报,争取将"苗族文化遗产"、"侗族大歌遗产"、"苗年文化遗产"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性及口头文化遗产名录。
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一条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有效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路子;寻找一个既能利用这些资源发展旅游造福人民,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结合点; 建设一个美丽的"文化千岛,生态贵州"。面对这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决不回避自己的责任。也许,乡村旅游不会在我省gdp的比重中占有很大份额,却能够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能够切切实实地改善他们的生活。村寨中的人民也必将经由乡村旅游走上充满希望的致富与文明之路。
在
7/7 首页 上一页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