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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贵 州 省 旅 游 局
贵 州 省 文 明 办
贵  州 省  民  委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贵 州 省 文 化 厅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文件
贵 州 省 体 育 局
贵 州 省 文 物 局
贵 州 省 总 工 会
贵州省共青团省委
贵  州  省  妇  联

               黔旅发〔 〕 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旅游局(委),文明办,教育局,民(宗)委(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文物局、工会,共青团,妇联: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设立“中国旅游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健康的广泛认同,体现了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旅游生活的新期待。为认真做好“中国旅游日”的宣传和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栗战书书记批示:“我省应借此搞点活动,促进旅游升温升级”,王富玉副书记批示:“抓紧准备,5.19搞一次大型活动,开展第一个旅游日活动”。根据国家旅游局等中央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旅发(2011)25号文件精神和省领导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特色鲜明、注重实效、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促进就业、传承文明、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关注、重视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全省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广泛参与、公益惠民、突出主题、因地制宜、节俭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要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要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年度主题,并结合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活动主题
  “中国旅游日”活动将每年推出一个主题。各市州地可结合实际,深化主题,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2011年“中国旅游日”的活动主题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省活动主题为“多彩贵州•醉美之旅”。

  四、活动时间
  每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各市州地可在“5.19”当日及前后相邻时段,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旅游日宣传活动。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目的意义,宣传旅游“寓学于游、寓乐于游、寓健于游”的功能。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 “中国旅游日”的年度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好5月19日当天主题活动。2011年“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将于5月19日在浙江省宁海县举行。届时,我省将在贵阳设立主会场举办“5.19中国旅游日•贵州宣传推广周”系列宣传活动,届时省领导将出席主会场的活动。各市州地要充分利用各地活动资源开展隆重、热烈的“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同时,要准备充足的宣传资料向群众和游客派发。要精心组织旅游企业针对不同人群特点,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群众喜闻乐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从多角度体现旅游在传承和发展我省优秀文化,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健康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省内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要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各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各旅游景区要进一步落实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各市州地和相关部门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借“中国旅游日”和我省迎接第九届民运会的契机,进一步强化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迎接民运会,满意伴你行主题,推动旅游服务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提供标准化、个性化旅游服务。鼓励旅游志愿者积极参与旅游咨询、旅游安保、旅游救援等工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旅游从业者自觉增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游客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营造良好旅游氛围。
  (五)积极开展旅游者文明旅游活动。各地要在5月持续开展 “文明旅游月”活动,深入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要通过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及“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旅游经营者要在服务窗口向游客发放国家旅游局和中央文明办联合发出的《文明旅游倡议书》,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六、有关要求
  要深刻领会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中国旅游日”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合作,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二是各级旅游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可倡导和鼓励会员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三是各有关企业可将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并为游客提供优质、优惠服务,作为宣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的有利契机。共同将“中国旅游日”办出特色、办出影响、办出生命力,使其成为宣传日、推广日和发展日。
  今年“5.19”是第一个“中国旅游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活动主题和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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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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