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部分入围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
12. 所有入围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3. 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5. 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特别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创作基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