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项设置
(一)最佳作品奖 5幅
(其中:最佳瞬间、最佳民俗、最佳风光、最佳感动、最佳记录奖各1幅)
奖金5000元/幅,获奖证书各一份;多彩春江酒(吉祥红各一件,6瓶/件)
(二)佳作奖 15幅
奖金1000元/幅,获奖证书各一份;多彩春江酒(吉祥红)各2瓶
(三)展出奖 80幅
奖金200元/幅,获奖证书各一份;多彩春江酒(和美玉)各1瓶
(四)特邀作品奖 20幅
奖金200元/幅,获奖证书各一份;多彩春江酒(吉祥红)各1瓶
(注:以上奖金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按国家规定从奖金中扣除并代缴)
七、参展规则
(一)本次大展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参展作品必须是取材于贵州省雷山县境内的民族文化和自然风光等方面的摄影作品。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
(三)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展作品为数码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幅,组照一组算一幅 ,每组组照不超过6张。
(四)大展投稿截稿后,由本届“苗疆圣地和美雷山”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邀请资深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佳作奖以上获奖者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获奖;展出奖不限。
(五)作者须为参展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出者,取消参展资格和所获奖次,追回全部奖金及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通报。凡参加首届“苗疆圣地和美雷山”摄影入展并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摄影大展。
八、投稿形式:(只以电子邮件投稿)
投稿摄影作品格式为JPG,文件不得小于5M,将投稿作品与参展表打包后(文件名+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发送到本届摄影艺术大展专设投稿邮箱:cnypag@163.com
联系人:冉钰烽(电话18085021600)
韩小胜(电话18585000300)
投稿时请注明:第三届“苗疆圣地和美雷山”“多彩春江”杯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参展作品。
征稿日期:2014年9月15日—10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所有作品征集不收参评费,恕不退稿。
九、作品运用
(一)入选、获奖摄影作品,大展组委会将于评选后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大展评奖结果和获奖信息,向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寄送获奖证书、奖金、奖品。
(二)所有获奖摄影作品(包括特邀作品)将于雷山苗年节日期间在雷山县城和随后在西江千户苗寨景区进行公开展出,并在中央数字电视摄影频道展播,在相关报纸、刊物上选登。本次摄影比赛将设立参赛作品展示专题网站(www.ypag.com.cn),所有参赛作者投稿后,组委会将上传参赛作品到专题网页。
(三)凡本次大展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展示、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再另付稿酬。
十、凡参展者均视为遵守本大赛规则。
十一、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苗疆圣地 和美雷山”全国摄影艺术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