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银饰锻制技艺(摄影:于哲)
从黔东南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可知,雷山县独有或与其他县共有名录11项,即苗绣、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族鼓藏节(包括招龙节,因是组成环节)、苗族医药、苗族飞歌、苗年、苗族铜鼓舞、苗族织锦、苗族芦笙舞。民间传存,名正言顺享受州有名录2项,即仰阿莎、苗族贾理。合计13项。
此外,民间传存,需要申报,国家扩展认可的名录有苗族古歌、苗族蜡染技艺、苗族芒筒芦笙(锦鸡舞)、苗族多声部民歌、苗族剪纸、歌会(游坡节)等6项。还有,民间传存,需要申报,国家批准认可的名录有苗族天文历法、苗族酿酒技艺、苗族祭岩、苗族祭树等等。这些都需要搜集资料,在第四批及以后申报。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苗族群众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保护和传承,走上了一条民族文化乐民育民富民之路。
今年(2013年)10月15日,雷山县还获得了非遗产保护中央专项资金155万,保护项目为该县国家级非遗产保护名录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和苗族芦笙舞。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抢救性记录、数字化管理建设、传承活动和出版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