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买卖猖獗 政府征集困难
立法能否止住水书外流
“未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水书收购业务。个人收藏的水书,严禁私自出售或者倒卖,或者赠给境外人士。”《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保护条例》(第三稿)将对水书的买卖进行规范。近些年,随着水书研究日益受到关注,水书的“身价”也渐渐水涨船高。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量散藏于民间的水书流出了政府保护性收集的“主渠道”,一部分甚至流向国外。面对这种情况,三都等地方政府试图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水书进行保护。
水书买卖猖獗
政府“征集”困难
“只要一到赶集天,小商贩就公开收购或者售卖民间水书,无法管理。估计每年有1000册水书流失。”荔波县档案局局长姚炳烈对水书的大量流失感到担忧。
被中外专家、学者誉为象形文字“活化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水书”,在价值逐渐被发现后,价格也跟着被炒高,在三都和荔波等县的乡村,水书已经被当成一种商品公开售卖。
近日,记者在荔波县瑶山乡的集市上看到,水书在这里处于半公开售卖状态,有水书收购摊,如果有人需要,收购者也会把手上的水书拿来出售。
每本300元。该商贩告诉记者,300元每本还算少的了,他们卖给外国人的,至少每本500元。
据荔波县档案局局长姚炳烈介绍,随着水书文化研究和宣传不断升温,民间水书的价格也一路上涨,由当初每本30元涨到300元甚至500元。姚局长一直关注着水书的征集和保护,荔波县的水书保护工作大部分是由档案局完成的。目前,仅荔波县档案局征集到的水书原件就有8100多册,卷本几乎囊括了从明代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各个时期,最厚的有5000页。
尽管档案部门征集到了不少的水书,但是据姚炳烈介绍,目前散落在民间的水书数量还无法估计。姚炳烈形容,他们征集水书的工作是在和“市场”周旋。“近几年来,水书被炒热了,一些人把水书当做作品进行买卖,水书不仅流向非水族地区,而且流失到国外,现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藏有中国水族的水书。”
征集一本水书我们给持有者30元左右的补偿,这其实只是个象征意义,而倒卖水书的人出的价格是300元到500元,如果真要出卖,持有水书的人当然首先选择出价高的。”三都县民宗局局长陆龙辉说。
据陆龙辉介绍,水族人敬畏水书,真正的水书先生不到万不得已的境地,是绝不愿意出卖水书的,而现实的情况,一是很多水书先生为生计发愁,二是家中能识别水书的人过世了,其后人读不懂水书,只好出卖。
“如果对水书明码标价,相当于承认水书就是商品,是商品就得遵循市场规律,也就是说水书先生有权处置其持有的水书,要让他们不出卖,我们没有这个权力!我们现在能做的事情只是劝告。”姚炳烈说。
在姚炳烈看来,多头管理也是影响水书统一保护的重要原因。档案部门认为水书是档案,依据档案法应由档案部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认为水书是古籍,而文化部门则认为它是文物,这样一来,谁都有权对水书进行征集、保护。在民间,一些研究水书的学者个人收藏的水书估计要超过千册。“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姚炳烈说。
立法保护水书
应该完成三个使命
目前,三都县正在起草《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保护条例》,第三稿已经完成,现在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最终的《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保护条例》即将出台。三都自治县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流失严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水书。
姚炳烈认为,立法保护水书应该完成三个使命,一是不能让水书往外流,特别是流失到国外;二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水书原件都要得到很好的保护;第三,解决水书传承的问题,这也是最重要的。
姚炳烈说:“在荔波,目前工作的重点还是征集,由于经费等原因,传承工作几乎没有开展。”他认为要让水书先生手中的水书不外流,必须解决水书先生的待遇,比如对水书先生进行命名,根据命名每个月或每年给予适当的补助;节日里对水书先生进行慰问,让他们有被人关心的感觉;还要鼓励和支持水书先生收徒授艺,培养水书文化传承人。这就是说,在立法时,其他抢救和保护水书的工作也必须同时开展。
目前在荔波县甲良镇甲新村小学,三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在学习水书,县里准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向全县水族聚居地的中小学推广。
而三都此次起草的“保护条例”是完善原“保护办法”,据三都县民宗局局长陆龙辉介绍:“这次完善升级,重点是解决水书的传承以及如何开发利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