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连名制——在巴身小延续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父子连名制”是母系制消亡、父系制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苗、瑶、珞巴、维吾尔、哈萨克、塔塔尔、塔吉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和俄罗斯等族在部分地区曾保留此习俗。历史上的纳西族、白族也通行过这种命名制度。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尚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有的民族实行父子连名的历史长达五六十代,有的只连三、四、五代。然而这一历史文化现象,至今还在自称是夜郎后裔的巴身小人的社会生活中仍盛行。
父子连名制产生的直接原因有两点,一是在母系转入父系以后,世系由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在此情况下,采用父子连名方式,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出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二是私有财产出现后,男子为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父子连名制也就随之出现。
在巴身小,一个男人有三个名字,大名(学名),小名(乳名),父子连名(老名),前两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父子连名,在以后的祭祀活动中,用的就是这个名字,所有祖先的名字,全凭口传心记。巴身小的父子连名不向其它父子连名的民族,是孩子生下后就进行父子连名,而是在男人完婚的第二天,才举行庄严而又风趣的取名仪式,也是婚礼上的一个重要仪式之一。
中午时分,在堂中摆上酒席,寨中长老要坐下来,一边品酒,一边斟酌完婚男人的名字,主要是不能与上一辈的名字重复。
历史上父子连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 正推顺连法,即父名在前,子名在后,以父名最末的一个或二个音节冠于子名之前;子名的最末一个或二个音节又冠于孙名之前,如此世代相连,犹如链条一环扣一环。如四川、云南大小凉山和贵州的部分彝族,名字通常为4个音节,具体连法是:古候吼兹吼兹讫得-讫得谋巫谋巫乌儿乌儿洛勒洛勒莫阿莫阿阿讫阿讫阿兔……。以乌儿洛勒一代计算,洛勒为本人名,谋巫为祖名,乌儿为父名,莫阿为子名,阿讫为孙名,阿兔为曾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