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地域
丹寨给哈舞仅遗存于雅灰乡的雅灰、送陇、排路三个村寨。
历史渊源
苗族给哈舞源于纪念《洪水滔天》之后幸存的葫芦兄妹。其载体给哈(苗语)称“gix hab(给哈)”,原意是“葫芦瓢琴”与葫芦笙同时产生,后才改为木制瓢琴身。其曲目反映应为苗族洪荒之后的渔、猎、生产活动时期。苗族古歌和苗族分支歌中都有叙述:“给哈哪个制/给哈阿妈做/古舞哪个兴/古舞阿妈兴/阿妈制给哈/阿妈兴鼓舞/我们才来跳……。”这个“阿妈”应该是母系社会中的女首领。
有专家称:《给哈舞》是纪念并祭祀洪水滔天幸存的葫芦兄妹繁衍人类而作的舞蹈。传说,给哈最先是用葫芦做成,后来有一支分为芦笙,一支分为给哈。
苗族没有文字记载,汉文献也没有任何记录,但从大量的给哈曲词中反映的时期应是苗族历史上的母系制社会和渔猎时期。
由于苗族在历史上的长期迁徙和流徙,人口和地域不断变化,因而给哈舞也几乎失传。清朝后期和民国初期苗族各支系都保留有给哈及给哈舞,但后来逐渐被芦笙所取代。现居住在雅灰乡和送陇这一地区的这支苗族,长期居住在深山里,没有与外界交往的条件,也没有其他娱乐乐器和舞蹈,因而幸存保留了下来。到这一代传承至今已经有七十多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