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行业“新规”,贵阳市酒店协会明确:“12点退房”沿用不变
业内人士认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退房时间”
昨日,贵阳市旅游协会酒店分会召集会员酒店协商行业标准,明确将继续执行“12点退房”的规定。顾客在12点过后、18点以前退房将加收50%的房费。
“酒店需要留有时间迎接下一批客人,而退房时间定在12点非常合适,换到其他时段都不太适宜。”与会的酒店负责人纷纷表示。同时,此次协商不仅明确了“12点退房”的标准,还明确,顾客在12点过后、18点以前退房加收50%的房费;18点后退房加收100%的房费。
不过,到会的酒店负责人也表示,各家酒店会针对会员实行弹性标准,放宽退房时间,另外在房源不紧张的情况下,也会接纳一些客人的延时退房申请。
据悉,针对凌晨到达酒店的顾客,各家酒店执行各自的优惠标准,如有些酒店规定,在凌晨5点以后到达酒店的顾客如在次日12点退房,只收取一天的房费。
据悉,此举回应了几天以前中国酒店行业协会出台的新规。新规中删除了“12点退房”的行业约定,贵阳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全国行业协会不再把“12点退房”当成“行规”,但也没有要求新的退房时间,并且规定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他们理解为:“各个酒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退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