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部工作规责
(送审稿)
一、组织领导
1、社会服务部在学会会长会议授权下开展合法经营的工作,接受会长会议的指导。
2、社会服务部适应市场需要,公司化运作,以股份制成立的“贵州省写作文化创意园”设经理、副经理。经理、副经理采用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特请袁昌文教授为公司顾问。
2、社会服务部成员分为紧密型(10人左右)和松散型(参与具体项目运作的会员)两种。
3、经理、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社会服务部工作规范,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
4、选定办公地址后,申请合法经营的资格,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手续。
5、社会服务部不另设财务人员。财务工作由学会财务人员兼管。
二、业务开展
1、以学会名义,号召会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部组织的为市(地)、县、乡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创意,开展写作教学,培训写作骨干的工作。
2、以学会名义,积极争取获得冠名单位的支持、资助,举办全省性“xx杯多彩贵州写作大赛”。
3、以学会名义,为社会组织的主题写作竞赛提供评稿、刊印专辑及颁奖活动服务。
4、以学会名义,组织学会会员为影视制作机构提供脚本,为演艺娱乐组织提供节目、歌词和剧本的写作产品,提供动漫创意脚本等。以学会名结集出版会员创作的写作产品,积极寻找买家,或自导拍摄小节目,卖给播出单位。
5、以学会名义,争取获准编印、出版大专、中、小学教师论文集。
6、以学会名义,为开展工作,拓展业务,组织两次企业负责人会员座谈会,邀请非会员的企业负责人参加。
7、以学会名义,组织一二次有媒体参加的社会文化热点问题笔会,争取发两个专版,扩大学会的社会影响。
以学会名义接受的社会服务工作,需要投入经费的,由学会财务部前期投入总额的30%,社会服务部自筹70%。如果有盈余,上交学会40%的利润。如果发生亏损,学会损失总额的30%,社会服务部损失总额的70%。
8、为学会组织的活动提供服务。
9、以社会服务部成员为主体,接受以上业务工作的,盈亏由社会服务部负责。如果有盈余,上交学会15%的利润。
三、社会服务部的责权利
1、责任:发扬学会精神,在学会宗旨指导下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为贵州省写作学会创造品牌。
2、权利:向学会会长会议报告工作,获得学会的支持与帮助,获授权独立开展合法的社会服务,获取按劳所付的报酬。
3、义务:以学会名义开展的、学会会员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服务工作,利润的40%交学会财务部。社会服务部成员独自完成的、部分学会会员参与的工作,主动向学会上交15%的利润。
4、社会服务部内部筹款作为活动的基本经费。每位成员以2000元为一股,筹集100股。纯利按股份按年度分红(比例另定)。如果基本经费不够用,采取借贷方式筹款。
王多明 袁堇峰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